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8 浏览次数: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6628在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副主任  鲁立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10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为了促进这部被人们誉为“史上最严”之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推动我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016年对近年来《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也决定在2016年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今年三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同志担任组长,王建敏副主任和我担任副组长,主任会议其他组成人员为成员。主要检查工作分为七个检查组具体实施,每个检查组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成员主要来自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部分组成人员和特邀的市人大代表。

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我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情况。重点在五个方面:一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三是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情况;四是食品安全领导、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五是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和检验体系建设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实行上下联动,协同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在按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迎检工作的同时,也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云龙示范区进行检查,受检部门和地区先行做好自查。3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4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省里召开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里要求,把本市的自查工作落实到位。五月上旬,在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全面完成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七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受检部门、各县(市)区和云龙示范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七个检查组共听取了11个部门、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工作汇报,召开了24个座谈会,听取了多方面人士意见,通过明查暗访,实地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家、小作坊32 家、小摊点店铺 58家、农贸市场24家、生猪屠宰点3家。各检查组根据检查中掌握的情况,写出了专题报告。为了进一步做好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工作,执法检查办公室制作了电视专题片《舌尖上的安全忧思录》。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对株洲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5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暗访小组对我市部分区(市)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由省里的专家进行了分析点评。6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带领省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前来我市进行检查,重点对天元区和醴陵市进行了实地查看。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株洲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

下面,我受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委托,就检查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近年来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由此保持了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的态势,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政府监管部门职能调整基本到位,政府监管职责依法得到落实。我市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自 201411月开始新一轮的改革,20153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并向城市四区派驻了分局,株洲市本级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由此走到了全省前列。一年来,各县(市)也都成立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这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理顺了体制机制,强化了监管履职,达到了现行《食品安全法》第六条关于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要求。特别是5个县(市)以原工商局基层工商所为基础,新设了42个监管所,从而使我市的乡镇(街道)有了实质性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醴陵市为加强乡镇、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并配备专职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此给予了肯定。与此同时,市人民政府还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每年分别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为了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保障和监管职责的法定要求,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各级相关部门也能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治理得到加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措施有力。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的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食药监局和各县(市)每年都要针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围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农产品及食品违法广告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市食药监局安排五个月时间,在全市集中推进小餐饮、小作坊等“五项整治”,每个月着力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585家,责令整顿28521家,捣毁非法制售经营窝点9个,立案98起。攸县去年以来开展了食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23次,检查立案13起,依法罚款13万元。石峰区每年都在春秋两季开学期间对辖区内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2次专项检查。二是不断加强了食品安全群众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市食药监局近年来累计投入60多万元,建成一个市县联动的12331投诉举报平台,2015年共受理来电2205件,办结率100%。市质监局也在12365办公室设立了食品相关产品投诉举报中心,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为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我市今年将修订完善《株洲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市财政每年设立不少于100万元专项奖励基金。三是切实营造了严打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2015年,我市加大了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力度,查处的大案要案数量创历史新高。其中市公安局以大要案件侦办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共侦办食品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

(三)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扎实推进,抵御食安风险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注重依法扎实推进食安全程监管工作,开创了抵御食安风险的新局面。首先,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市农业委通过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大农产品源头管控力度,先后建立了69个水稻、水果等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7个国家级标准蔬菜示范园。市商务和粮食局稳步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网点建设,目前我市共有放心粮油示范企业220家,其中国家级6家。市畜牧水产局着力解决在畜禽水产品中违法添加和滥用违禁物质、不合理使用药物等问题,保证了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总体良好。其二,依法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追溯制度。我市着力按照《食品安全法》中关于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落实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制度。其三,依法加强了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目前,市食品检测中心建设已经完工,即将成为全省一流的食品药品监测中心。我市24大类400种食品、109种食品添加剂和400个参数的食品检验扩项任务,已顺利通过省质监局现场评审。投资1500万元的攸县区域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已取得261项食品等检验资质。今年四月,城区开通了免费快速检验检测车,该车配有多种食品安全监测仪器,大部分检测项目可在15分钟内完成。同时,市本级已建立了动物产品检测中心并通过了计量和兽医资格认证。

二、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市食品安全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汇总七个执法检查组检查情况,我们认为,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市食品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其主要表现为:

(一)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方面。城市四区食药监分局力量不足。以石峰分局为例,这次该局定编30人,目前到位22人,其中食品药品专业毕业的仅4人,而监管对象却有3500多家,人平监管近180家。五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设立后,原有的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等部门的执法文件、人员服装和许可证照等还是各行其是,有些关系还未理顺。茶陵县尽管成立了新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但原质监、工商的监管职能尚未完全整合,加之办公场地所限,现今仍然是三地办公,没有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炎陵县乡镇食药监管理所硬件设施、执法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及经费投入保障等严重不足,监管工作难以开展。

(二)食品风险监测方面。由于专业人才的匮乏,再加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投入不足,市县两级卫计部门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方面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以致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无法究明原因。而一些哨点医院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对临床医生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大,致使临床医生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有关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知晓率不足。从2015年监测网报情况来看,食物中毒事件网络上报存在漏报现象,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情况也不充分。

(三)食品生产经营方面。主要症结在于:一是家庭式小作坊生产加工方式落后,假劣食品进入市场。目前,我市有相当部分从事豆制品、卤腊食品和副食品等家庭式生产加工小作坊,散布于城乡各个角落。检查发现,这些小作坊大多租用城乡结合部周边旧民居,有的还是自搭简易工棚,生产加工场所缺乏有效的清洗消毒和排污保洁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又脏又乱,达不到法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要求,因而都是在无证运营,由此产出的劣质食品大多进了小摊点和周围的工地食堂。二是餐饮从业人员未办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期的现象较普遍。贺家土夜市大部分都未办或未及时换健康证。天元区铁路小区内餐饮店从业人员大多未办健康证。三是学校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就学校内部管理而言:部分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完善(没有设置独立的粗加工间、洗消间等功能区域、无专用留样冰箱和餐饮具保洁柜等),食品加工区天花板发霉、脱落现象严重等;有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就上岗;一些学校晨检、消毒、留样、索证索票、“五病”调离等制度落实不到位;还有的学校食堂或食杂店存在无证现象。从校园周边环境来看: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多卖“三无”标志的“五角钱”、“1元钱”小食品;学校周围的托管机构的餐饮监管成为盲区。

(四)食品检验方面。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目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因为没有有效的激励措施,留不住人才,2014年招收的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都相继辞职。而在大多数农贸市场里,农残检测室都未能有效运转,形同虚设。醴陵城区“太一农贸市场”里的农残检测室,冰箱里的试剂居然是2009年出产的,检测记录最近的一次也是在20159月份的。而天元区“盛世鑫城农贸超市”已将原有的检测室改作他用,连牌子也摘了。检查中还发现,市县两级建立的畜禽水产品监测实验室中的设施设备及人员无法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五)生猪屠宰方面。城区5个屠宰场除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外,其他四个场子在生产条件、生产环境、检验手段、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其中天旺屠宰场没有进行环评,添丰新农屠宰场一直没有取得屠宰许可证书,由此大量的“白板肉”流入市场。醴陵市年出栏生猪119万头,屠宰生猪不少于30万头;而实际产地检验检疫生猪只有50万头左右,屠宰检验生猪5万头,分别只占42%16.7%

(六)惩治违法行为方面。目前,各县(市)公安局和城市公安分局尚未建立与确保食品安全相应的执法队伍。行政部门相互之间、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在信息共享和移送案件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取缔无证从事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力度不够。这次检查发现,石峰区金盆岭竹木市场内一家豆腐作坊、荷塘区金钩山村果木组一家豆腐作坊、攸县县城内一家名为“荣鑫米粉厂”的米粉作坊等都是无证生产且在以前的市人大执法检查中就已发现并要求予以取缔的,但这些作坊至今仍在生产。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议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这为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此,我们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市、县两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食品安全责任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保障和监管职责,实行明晰严厉的行政负责制。市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株洲“七五全民普法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做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对问题食品的防范能力,同时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做好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要依法落实食品行业协会的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绝不敢触碰食品安全的“高压线”。要通过各方面努力,真正建立起“政府依法严格监管、企业依法守信经营、社会依法参与监督”的共治体系。

(二)要切实加大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的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把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抓好食品安全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着力源头治理,实行责任倒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主导相关部门间进一步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机制,督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要抓好对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农产品生产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建设的综合治理,从源头上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要推进平台建设,构筑群防群控体系。要完善投诉举报平台和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利用这两个平台加大案件查处、抽检信息等情况的公示曝光力度。在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方面,要有效整合现有的“12331”、“12315”和“12365”等投诉举报受理资源,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方面,要丰富完善信息公示载体,除了在主流媒体定期将食品案件、抽检信息如实进行公示曝光外,还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等互联网信息公布作用。三是要狠抓专项整治,严惩违法犯罪。要依法继续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生猪屠宰、豆制品、腊制品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特别是要尽快解决市本级5个屠宰场的整合问题,坚决取缔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要充分发挥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联动作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让食品违法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

(三)要通过抓好监管能力的提升依法促进株洲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监管部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把好进人关,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水平,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解决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监管队伍。要进一步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建设,从定监管网格、定监管单位、定监管人员、定监管职责、定监管频次和定监管标准等方面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市、县两级政府要依法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各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实际所需经费,特别是要将购买样品费、检验检测费、风险检测费和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要强化食品安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要不断转换工作思路,更新发展观念,用科学合理的监管模式,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努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食堂等。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谋划食品工业园项目建设,鼓励有潜力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入园生产加工,促其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发展。要通过优质服务和指导帮扶,在我市培育出一批如“唐人神”那样的龙头企业,从而引导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大局,强化食品安全法治保障责任重大。这次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的开展,对于将我市食品安全治理导入法治化轨道已经初见成效。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的后续阶段的工作,有力地推动法律的严要求变为各有关方面的严行动,确保法律的新面貌带来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气象,为推进“健康株洲”建设,争创“全国食品安全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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