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26 浏览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年6月26日在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建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实现全社会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认识的深度大提高、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的高度大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速度大提高、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大提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分七个检查小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我们创新方式方法,更加求真。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采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督查办法,通过暗访拍摄专题片的形式搜集问题。暗访检查,不打招呼,全程保密。审议中,我们将采取专题询问的形式,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即兴提问,现场作答,求真实,动真格。
这次检查,我们安排时间较长,更加全面。整个检查,时间跨度为五个月,就是为了做到准备全面充分,检查全面扎实,审议全面准确,督办全面到位。
这次检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更加务实。检查组在全面检查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同时,还紧紧抓住7个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最突出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查,致力于从根本上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将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建设生态宜居株洲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主要污染排放物总量逐年下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要求我市整改的十一个大气污染方面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2014年,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市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为234天,优良率65%,相比2013年优良天数增加20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二级标准。2015年1-4月,累计优良天数为72天,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天。
(一)落实制度强保障。政府环保职责逐步落实: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职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形成年度治理计划。成立了株洲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二五”以来,配套制定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株洲市“三个基本”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各县(市)区出台了相应的落实意见,推动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石峰区近年来总计拆除烟囱115根;天元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株洲县开展大气排放清单调查;炎陵县实施环保联动审批机制;醴陵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励机制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氮氧化物提前两年动态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有望在今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实施:本市纳入统计的重点企业较好地落实了持证排污。大气监测体系、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建立了空气质量日报、周报制度,建成“数字环保”监控平台,实现对市区重点污染企业的全天候在线监测,实现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等6项影响空气质量监测因子的全覆盖监测。新建成的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站,实现了气溶胶PM10和PM2.5质量深度的实时连续自动观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我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转型升级控源头。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上,按照《株洲市“三个基本”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14年全市共关闭、淘汰大气污染严重企业或生产线98家(条),其中涉重金属企业38家,拆除烟囱49根。明确禁止新上火电、钢铁等重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清水塘工业区启动实施对区域内192家冶炼、化工、建材、钢铁等行业企业的搬迁改造。目前,旗滨玻璃株洲基地实现整体绿色搬迁,中盐株化关停90%的产能,株冶淘汰10万吨传统炼铅工艺系统。云龙示范区对凡是不符合本地区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的所有新上建设项目,坚决不批。炎陵、茶陵等地严格筛选涉及大气污染建设项目,严控转入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推广清洁能源上,我市启动“气化株洲”计划,制定了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和燃煤锅炉改清洁能源方案。2014年淘汰燃煤小锅炉36座,且没有批建新的燃煤锅炉。规模工业煤炭消费占比由70%下降到了64.7%。市区划定和调整了禁燃区,五县市分别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积极推动天然气输送管网向县市区延伸,现已延伸到株洲县、醴陵市。
(三)污染防治抓重点。一是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烟气治理。“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近3亿元,重点推进火电、水泥等行业工业企业的烟气治理。大唐华银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治理工程。株洲县华新水泥窑完成脱硝治理,年减排氮氧化物1000余吨。攸县酒埠江瓷业有限公司完成脱硫除尘治理。醴陵旗滨玻璃建成脱硫、脱硝、除尘防治设施。炎陵县全面完成保华、恒达、神农三家瓷厂技改工作,年削减二氧化硫147.79吨、烟尘342吨。二是加强扬尘整治。我市基本实现在建工程降低扬尘的标准化、规范化施工管理。全市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围挡作业,市区在建工程的主次干道和施工场地基本完成硬化,商品砼、散装水泥实行了罐装。三是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新、改、扩的餐饮单位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无证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一律取缔。生猪养殖企业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2014年近60%养殖废物被合理利用。2011-2014年全市投入9525.5万元,完成了1049个规模化养猪场的治理任务。建成有机肥加工厂3个,可处理70多万头生猪的粪便。四是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实行定期检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加快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2014年淘汰10541台。五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城区两座大型油库和45家加油站使用了油气回收装置。
(四)监管执法显质效。2014年,我市开展了环境隐患大排查,全面清查、依法严肃查处和整治大气污染问题,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监管执法力度更大,成效更明显。茶陵县依法关闭无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铁合金厂。醴陵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对白兔潭珍珠岩厂等2家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攸县查处大气违法案件11起,罚款10万元。今年1-5月份,全市查处大气环境违法案件26起,处罚金额52.8万元,其中行政拘留3人,刑事立案1起,追究刑事责任3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空气质量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一)污染防治认识不高。近年来,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我市的环境保护已形成共识,但是在认识高度上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如部分领导的环保认识有偏颇。有的领导担心治理大气污染工作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减少财政收入。有的部门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的事情。有的地方政府为一时经济发展,引进、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茶陵县的华盛陶瓷投产时就排放不达标,现今还未改进。有的地方认为污染只要不在本地,就与我无关。如部分企业防污主体意识淡薄。有的企业治污设施建设滞后,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检查时打开,检查完就关闭,在线监测设备不运行,应付监管、逃避监管。有的企业认为交纳了排污费,就可以随意排污。如公众环保参与意识不强。执法检查中,时常可以看见随地焚烧秸秆、垃圾现象;重雾霾天也有很多人在外锻炼身体;不少中小学校在雾霾天组织学生露天跑步、做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愿意损失出行的便利而不开车等。
(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缺乏:现在我市的大气污染部分是来自长沙、湘潭等地的输入式污染。各县市区的污染也同样存在外来输入的问题。因此,原来各行政辖区治理污染各自为战、自扫门前雪的模式在现今已经行不通了。部门协同机制不给力: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十条具体措施,环保部门承担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半任务,其他相关部门承担另一半任务。我市虽然成立了环保委员会,增强了职能部门协同治污合力,但考核多限于效能考核,缺乏对各级政府及责任部门真正有力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问责机制,部门主动协作治理意愿不强。据调查了解,我市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工作涉及环保、规划、食药、工商、城管、商务、住建等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政,未建立长期的部门联动机制,有时出现职责交叉和管理盲区。扬尘监管也存在类似问题。公众参与机制缺失:公众对于涉及自身生命安全的大气保护应该有权参与。目前,我市没有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环境行政决策、环境执法、激发公众参与大气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如环评公众的参与程度不高等。长效治理机制不够完善:有的地方常常以环保风暴代替治理,环境污染反弹现象时有发生,短期效益明显,长期坚持较难。
(三)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工业污染积重难返。在重点地区,通过淘汰搬迁等方式不断治理,我市的大气污染源仍然集中在石峰区,石峰区的污染源仍然集中在清水塘。据2014年环境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工业企业燃煤量33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6万吨。其中,石峰区重要工业企业燃煤量约2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1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万吨,石峰区的燃煤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的58%、市区的78%以上。而清水塘地区工业企业2014年耗煤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占石峰区的比例为88.4%、84.6%、84.7%、89.9%。多年来,清水塘附近的村民投诉不断,仅2015年5月份,市长热线31天中就有20天投诉株冶的污染问题。在重点行业,虽然经过采取众多节能减排措施降低了高能耗产业的比重,但我市产业结构中高能耗重污染产业比重过大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据统计,2014年,以建材、陶瓷为主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耗煤159.87万吨,以冶炼、硬质合金为主的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消耗能源折合标准煤53.51万吨,以化纤、橡胶为主的化学原料及制品业消耗标准煤71.16万吨,以上三个行业共消耗标准煤286.54万吨,占规模工业的68.5%,实现增加值379.88亿元,占规模工业37.5%。这些高能耗重污染产业以不到四成工业比重消耗近七成的能源。
扬尘污染屡禁不止。扬尘是我市空气中PM10的“贡献大户”。2013年株洲市区PM10年均浓度为0.101毫克/立方米,2014年平均浓度为0.100毫克/立方米,均较2012年0.080毫克/立方米不降反升。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在城乡结合部清水塘霞湾港附近、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建设工地、市二中附近的建设工地等扬尘污染严重。
尾气污染隐患严重。机动车尾气污染是我市重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约占我市PM2.5中的25%。而且因为总量多,新车增长快,黄标车淘汰量大等问题,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正面临着严峻挑战。
油烟污染投诉不断。根据长株潭PM2.5源解析结果,餐饮油烟“贡献”了我市12.9%的PM2.5,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之一。近几年来,我市市区污染投诉或举报中,居民区油烟污染已成为市区污染投诉最多的行业。以2015年5月份为例,市长热线接到大气污染类投诉290件,其中78件为餐饮油烟投诉,占35%。油烟污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区矛盾已成了不容忽视的社会矛盾。
恶臭污染难闻扰民。以生猪产业为代表的养殖业恶臭污染:由于行业门槛过低,选址不合理,粪污处理设施不到位等原因,恶臭气体污染相当严重,城中村、农村比较突出。工业恶臭气体污染:检查中发现,茶陵县湘东皮革厂、攸县湘东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恶臭气体污染。生活垃圾恶臭气体污染:我市目前仍然存在生活垃圾乱堆放、收集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如醴陵市的白兔潭镇,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街区,既无防臭设施,又经常性未及时运走,周边居民反映十分强烈。
(四)环境监管不够到位。队伍素质欠高: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环保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难以适应现今越来越专业化的监管要求。监测技术薄弱:目前,我市环境监测的技术大多数是以人工现场采样、实验室仪器分析为主要手段的环境污染源监测和常规性质量监测,污染事故快速反应能力较差,预测、预警能力缺乏,对污染源的动态变化无从监控,监测频次低、采样误差大,不能及时、准确、有针对地反映排污状况。监测体系落后:1996 年以前我国采用的是浓度控制手段,监测体系也是与从前的控制体系相适应的,但现在实行总量控制,原有的监测体系明显落后,造成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失实。在基层环境能力建设中这些问题更为严重,取证难、调查难、查处难问题突出。
三、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的美好家园。”大气污染防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福泽万物,惠及民生。为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全面实施,彻底改善我市的空气质量,执法检查组建议如下:
(一)提高认识,努力形成“同呼吸、共担当”的社会氛围。保护环境,提升空气质量,是政府、企业、公民共同的责任,也需要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要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可尝试将大气质量等环境指标纳入到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问责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切实转变思想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稳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科普向普通社会公众传播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和企业的认知水平、责任意识和行动能力,促使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改善行为方式和消费习惯,以低碳化、绿色出行、节约能源等方式参与大气保护。同时可扩大公民的环境知情权,激发公众环保参与热情。
(二)完善制度,致力健全“规范化、长效化”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要对接长沙、湘潭,协调各县(市)区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的跨域合作制度,创建区域化的环境管理模式。完善部门协同治污制度:针对各行业、各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明确各部门职能,强化各部门责任。建议在市环保委员会下设专门的大气污染区域防治委员会,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相关部门和层级的职能整合,构建信息分享平台与一体化管理体系,指导和协调区域内部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探索建立大气跨界治理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防止环境污染治理中的成本转嫁现象。逐步完善公众有效参与环境行政决策、环境执法等方面的机制,如制定政策落实涉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制度。搭建各种平台,构建普通民众参与大气环境公共治理机制。要全面实行空气质量日报制度。要求全市各个小区、中小学校设立空气质量信息公示牌,每天发布,指导市民、学生健康生活和学习,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在轻度污染以上的天气下开展露天活动。
(三)突出重点,全力破解“危害重、影响大”的污染难题。
在工业烟气治理方面:要加快清水塘地区企业搬迁改造的步伐,尽快出台清水塘地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倒排搬迁改造日程,全心全力全面全速推进搬迁改造工作。要加大重点行业的治理力度,重点抓好冶炼、陶瓷、煤电、水泥、化工等行业的污染监管和治理。要加紧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大力扶持工业企业的节能改造。要加速天然气入县的进程,在能源结构上削减县市工业企业污染的排放总量。
在扬尘治理方面:在管理上,坚持定期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城管、住建为主与部门协作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依法处罚相结合。在制度上,要推行文明施工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台账。在措施上,要彻底消除城区裸露地面,全面实现绿化覆盖或混凝土硬化等,消除地面扬尘。城区全面实行商品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要加大对渣土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
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要严格控制机动车的增量,建议市人民政府尽快出台相关办法,限制机动车的准购条件,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的排放总量。要加快淘汰黄标车,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稳妥推进,要认真落实好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在2017年底全面淘汰16370台黄标车。同时加大资金引导力度,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出台相关办法,加强对机动车怠速污染的治理,积极倡导“1135”绿色出行行动。
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建议市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株洲市餐饮油烟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设置开店条件,规定业主义务,做到有法可依。尽快制定餐饮业的布局规划,设定禁设区、限设区、可设区,要构建餐饮油烟防治联防机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削减餐饮店的存量;提高门槛,控制餐饮店的增量。
恶臭气体治理方面: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的全程管理。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要尽快实现集中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要规范管理好畜禽养殖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养殖业,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要加大对现有养殖业污染的治理力度。对工业恶臭气体源要加大整治力度,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关停。
(四)加强建设,着力提高“管得住、管得好”的监管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人员培训和进修,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环境管理水平。要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环境执法技术手段。提高气象技术的运用水平,增强执法的准确度和干预污染天气的能力。对重点污染源实行自动监控,实现对企业排污过程的连续监控。改善环境监测设备和技术水平,提高污染物排放量核定的准确性。完善环境举报信息化平台,健全环境监督的自动监控系统,用现代化、科技化管理手段强化环境管理,提高环境执法的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环境执法责任机制。规范环境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行为,促进环境执法的规范化运行。加大对环境执法失职、违法执法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关注生态全局、秉公执法的意识。建立环境执法的“领导责任制”,主管人员应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环境执法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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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2.雾、霾和灰霾
雾是指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大气中因悬浮的水汽凝结、能见度低于1公里时的天气现象。霾是指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均匀的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霾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盐、硝酸盐、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是霾主要组成成分,前两者为气态污染物,最后一项颗粒物才是加重霾天气污染的首因。雾和霾的区别一是颜色不同,雾的颜色是乳白色、青白色,霾则主要是黄色、橙灰色;二是水分含量不同,当相对湿度大于70%时出现的是雾,相对湿度小于70%时出现的是霾。
灰霾是指大气边界层乃至对流层低层整体的大气浑浊现象。由于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盐、硝酸盐、有机碳氢化合物等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均匀地浮游在大气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灰霾粒子的尺度比较小,从0.001微米到10微米,平均直径大约在1~2微米。灰霾天气日渐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突出问题。由于灰霾散射波长较长的光比较多,因而灰霾看起来呈黄色或橙灰色。石化燃料的燃烧、机动车尾气和工业烟气排放、废弃物焚烧等排放源,排出粒径在微米级的细小颗粒物,停留在大气中,当逆温、静风等不利于扩散的天气出现时,就形成灰霾。
1952年12月伦敦雾霾事件,导致2个月内1.2万余人瘁死于呼吸道疾病,更多的人患肺结核、肺癌。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疾呼:“大气污染比非典可怕得多,非典可以隔离,但大气污染任何人都跑不掉”、“北京市十年来肺癌增加了60%,空气污染是一个重要原因”。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而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无论长期或短期暴露在灰霾天气环境之下,皆会提高呼吸道疾病及死亡的风险。
3.PM、PM10 和PM2.5
PM,英文Particulate Matter的缩写,通俗解释就是空气中的颗粒物,又称尘。可吸入颗粒物分为粗粒和细粒两种,粗粒是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PM10),主要来源是扬尘等。细粒是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即PM2.5)。PM2.5主要来源是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机动车尾气、燃煤)、挥发性的机物燃烧排放残留物,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科学家用每立方米空气中的PM2.5颗粒的含量(微克/立方米)表示污染程度,这个值越高,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PM2.5是造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虽然肉眼看不见空气中的颗粒物,但是颗粒物却能降低空气的能见度,变成灰蒙蒙的一片,即灰霾天气。
近年来,许多流行病理学研究已确立PM2.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每人每天平均要吸入约1万升的空气,其负载大量有害物质,能穿透人体呼吸道的防御毛发状结构,也就是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人体肺泡迅速被吸收,甚至不经过肝脏解毒而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分布到全身,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引发人体整个范围的疾病。同时会损害血红蛋白输送氧的能力,对贫血和血液循环障碍的病人来说,可能产生严重后果。PM2.5不仅与肺癌、哮喘等疾病密切相关,而且会加重心脏病、动脉硬化,也是肺部硬化、肺癌杀手,并引发早逝、支气管炎、气喘、心血管疾病、肺癌等。
4.空气质量指数(AQI)
AQI是英文Air Quality Index的缩写,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中规定,空气质量指数是通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粒径小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2.5μm)、一氧化碳,以及臭氧等6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分指数计算得出的。它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实时报和预报工作,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
空气质 量指数 | 空气质量 指数级别 | 空气质量 指数及颜色 | 对健康影响情况 | 建议采取的措施 | |
0~50 | 一级 | 优 | 绿色 |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 |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
51~100 | 二级 | 良 | 黄色 |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 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
101~150 | 三级 | 轻度 污染 | 橙色 |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
151~200 | 四级 | 中度 污染 | 红色 |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
201~300 | 五级 | 重度 污染 | 紫色 |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
>300 | 六级 | 严重 污染 | 褐红色 |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出现某些疾病 | 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 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
5.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一些城市(如北京)会对黄标车采取限行的措施,即限制其在城市的行驶时间和地域。黄标车和绿标车的设立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汽车的淘汰。
6.扬尘
扬尘是由于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人为带动及其他带动飞扬而进入大气的开放性污染源,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扬尘分为一次扬尘和二次扬尘。
一次扬尘:在处理散状物料时,由于诱导空气的流动,将粉尘从处理物料中带出,污染局部地带。
二次扬尘:由于室内空气流、室内通风造成的流动空气及设备运动部件转动生成的气流,,把沉落在设备、地坪、及建筑构筑上的粉尘再次扬起,称为二次扬尘
扬尘污染: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人为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7.“1135”绿色出行
“1135”绿色出行是指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属在株各单位普通公务用车每周工作日内停开1天,引导市民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013年,我市在长株潭地区率先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