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进步执法检查的汇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20 浏览次数: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和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我们从3月下旬到5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科技进步法》、《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具体分自查、重点抽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目前,自查和重点抽查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是一个促使我们进一步调查和掌握全市科技工作基本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接受指导,依法推动我市科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为此,我们集中精力抓了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确保上下联动。根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10年的工作安排,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在年初就把"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作为全年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之中。3月初,我们接到省人大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后,我们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玉泉作了汇报,姜玉泉主任对此十分重视,要求鲁立彬副主任带领我委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市《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的工作,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把《科普法》及《科普条例》《科协条例》也纳入这次执法检查之中。鲁立彬副主任带领我委认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科技进步法、科普法执法检查方案》,并成立了由鲁立彬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施。

  3月22日,我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立彬、秘书长宾兴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国浩,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企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国资委、知识产权局、科协、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局、林业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城市四区、株洲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教科文卫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会后,我们接着召开了株洲市的《科技进步法》("两法三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上,鲁立彬副主任就落实省人大这次执法检查提出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上下联动、协同进行"的要求,通报了《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科技进步法、科普法执法检查方案》(以下简称《检查方案》)。《检查方案》明确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主要对象、组织领导、阶段任务等,提出了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市人民政府张国浩副市长就如何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迎接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作了具体要求。4月12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了全市人大教科文卫系统联系会,将再次对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进行部署、督促,并就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从3月下旬开始,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综合管理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有的县区人大常委会如茶陵县、天元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本行政区域内科技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这次执法检查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月中旬,17个受检政府部门和各县(市)区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完成了自查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自查报告。

  二是认真督查,确保检查实效。我们在力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搞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于4月中、下旬,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等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我们共参加汇报会11个,组织召开座谈会14个,视察高科技企业、居委会、乡、村的科普阵地15个,走访群众32人,发出问卷调查表1000余份。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全市在科技、科普法律法规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存在的困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从而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和解决问题、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这次检查中,我们按照法律的规定,督促有关县市解决了一些问题。如炎陵县知识产权局机构设立问题,株洲县依法增加科技经费投入问题,茶陵县政府依法听取科技工作情况汇报问题,都得到较好解决,或已拿出了解决方案。执法检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我市实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主要成效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市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广大的科技工作者,为促进《科技进步法》、《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富有成效的工作。近5年来,我市先后被评为国家区域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去年第7次连续获评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成为全国少有、全省唯一7次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城市,5个县市区成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一)形式多样宣传科技法律法规

  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把《科技进步法》纳入了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市委党校坚持开设了科技法律法规课程。全市各级坚持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日"活动和经常性宣传学习相结合,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如: 结合农村党建帮扶工作,做好科技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的宣传,坚持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下村实地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科技法律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邀请法律和科技专家授课,组织科技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据统计,全市各级科技、科协组织每年举办各类科技、科普宣传活动1500次以上,参与活动组织的志愿者达2000人次以上,直接受益公众有近30万人。编印《身边科学》、《点滴科学》、《株洲市科普惠民服务手册》等小册子15万册,翻印了《湖南农村实用技术》60多种科普资料32万余册,翻印各种科普(橱窗)宣传资料500多万份。近两年来,株洲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都坚持开办了科技专栏节目,形成了科技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落实科技法律法规。

  我市按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认真贯彻科技进步法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科技工作管理和统筹协调,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举措。

  1、突出政策导向,着力优化创新环境。我们把贯彻落实科技"一法一条例"作为深入实施"科教先导"战略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积极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明确推动科技进步的对策和措施,强化对自主创新的支持与保障。近5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科教先导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两型社会建设科教先导战略行动纲要》等政策文件,不断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机制,优化自主创新环境。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考核,将科技进步目标纳入市委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体系,有力促进了"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为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供了保障。近几年,市本级及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科技进步考核。二是健全投入机制。科技"一法一条例"提出,科技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对此,我们着力构建了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融资为支撑的科技投入机制。近年来,公共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稳步增长,2009年市级财政科技投入达2.7亿元,增长42%;科技三项费用达4300万元,占财政可支配预算的1.3%。全社会R&D投入比例由2005年0.78%提高到2009年2.4%。其中企业研发投入达18.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市本级和有关县市区还专门设立了科技创新基金、企业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金,引导各类企业、开发类科研院所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田心高科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等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高新技术项目投融资服务的公司相继成立,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科技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政府投入的引导下,2009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3%,居全省第二位。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管理办法》,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优秀项目奖、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奖励体系。特别是去年首次颁发了企业技术创新奖,从科技三项经费中拿出200万元重奖创新项目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全市每年新开发省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200项以上,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7项,省科技奖励成果100余项。特别是2009年,我市20个科技成果获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6个,约占全省的二分之一。按申报单位分,我局推荐的获奖项目,在全省市州中名列第一,获得奖金149万元,占全省的六分之一。

  2、突出项目带动,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创新。按照科技"一法一条例"提出的"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我们确立了"项目带动、实干兴科"工作原则。坚持以项目争资金、引技术、招人才、促发展。近五年,全市争取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25项,争取科技资金超过3亿元,获得的立项总数和经费居全省第二。仅去年,我市就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近80项,争取科技资金近1亿元,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创历史之最。通过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产业集群创新,促进了经济发展。一是推动了新兴产业规模化。围绕电动汽车、风力发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电动汽车产业化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我市成功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启动实施了公交车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实现城区公交车全部电动化的目标,全市180台混合动力公交车投入运营,是全国电动汽车推广数量最多、运营里程最长、享受国家补贴最多的城市。二是推动了优势产业高端化。在轨道交通、陶瓷、新材料等领域,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拥有了一批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高端技术。在省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成功研制出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最大功率六轴电力机车和我国自重最轻、动力性能最强的A型地铁车辆,开启了我国高端城轨交通车辆自主研制的新时代。三是推动了特色产业集群化。一批特色产业通过引进支撑项目,突破关键技术,拉长了产业链条。金山民营科技工业园硬质合金产业基地、中小航空发动机产业基地成为国家特色产业基地,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陶瓷产业基地成为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株洲航空产业园、株洲新材料产业园、株洲新能源产业园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

  3、突出企业核心,着力培育创新主体。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制定和落实支持措施,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是注重政策措施保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开展了博士-民营科技企业结对子专项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专项计划,促进创新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大力推动创新基金项目策划申报,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仅2009年全市就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38项、争取经费2560万元,项目和资金数连续四年翻番。二是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出台了《株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实施意见》,相继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株洲·中国轨道交通专利信息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株洲轨道交通)试点基地、高新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中国(株洲)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五大"国字号"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累计申请专利突破万件大关。申请总量、当年申请量、授权量、国际专利申请量均居全省第二。职务发明、工矿企业申请比例居全省第一。三是注重研发条件保证。大力打造技术研发平台,全市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完善了技术开发机构,其中,时代新材技术中心等7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占全省的二分之一。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成功获批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实现了我市在国家级研发平台零的突破。株洲钻石切削股份公司入选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南车株机等10家公司获评湖南省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二。时代新材、南车株机有两个产品列入国家首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0家,2009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585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享受国家税收减免1、92亿元。

  4、突出平台建设,着力整合创新资源。以产学研结合为重点,坚持多方联动,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创建共享平台。打破"科技孤岛"现象,在全省率先创办了科技超市和科技沙龙,促成数十个难题招标项目成功签约,20多项成果实现转化。建立了国家轨道交通专利信息中心、国家硬质合金技术共享服务平台、省陶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二是搭建合作平台。我们先后承办了市政府与中南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农大的全面科技合作签约仪式,促成市内企业与相关高校现场签订了20项合作协议,建立了市校、校企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有力促进了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仅中南大学就与我市企业在轨道交通、有色冶金等领域合作实施了近40个项目,完成了多项技术攻关,取得了一批科技成果。同时,大力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全省首批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我市牵头组建2个,参与组建1个。三是组建孵化平台。大力发展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主动上门到留学人员创业园、天台金谷等孵化器,为企业提供双高认定、成果鉴定、专利申请、项目申报等各项服务,建设了较完善的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孵化服务平台。近年来园区每年引进企业30家以上,园内企业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发展。

  5、突出招才引智,着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始终把人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发挥其在推动全市科技进步的重要作用。一是多措施稳人才。强化政策措施,出台了《关于实施株洲市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的意见》,从制度上保障科技人员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激励机制,设立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科技领军人才奖,激励全市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技,推动科技进步。先后表彰全市科技杰出贡献奖8名,科技领军人才20名。2009年,成功推荐刘友梅院士荣获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这是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第一次由长沙以外的企业院士获得。二是多载体引人才。在全省率先成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建人才小高地。建成了7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重点实验室、研究开发中心和基地、重点学科达200多个,汇聚各类优秀人才6万余名。聘请了以中科院谭铁牛领衔的7名市政府科技顾问。三是多形式用人才。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智力资源,围绕事关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通过共创研发机构、共建基地、共育人才、共同研讨积极开展深层次的科技合作。实施了"专家院士行"、博士教授与企业"结对子"等活动,建立了湖南农大"双百基地"15个。选派"科技特派员"40名,到农村研究开发农业科技项目,促进科技、知识、资本、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社会科技意识还不够强。一些领导和部门科技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对科技进步法的认识不够到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平衡,实际工作存在着"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科技法律条文比较弱,权威性不强,科技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基层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全市整体科技素质仍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

  2、科技投入不足。虽然国家、省级政府科技投入增长较大,但是市本级、尤其是县市区科技投入仍然不足,不同程度的存在拼盘、挤占等现象,规范使用率不高。从企业的创新投入看。企业的研发经费虽然在不断增长,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与发达地区3%-5%的水平相比差距明显。

  3、科技创新基础不实。从企业的创新载体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比较滞后,公共服务载体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功能还不够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平衡。如炎陵县目前还没有一家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人才资源的配置上看,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科技创业型人才数量偏少,企业吸引人才能力不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

  四、几点建议

  1、建议对《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行修订。因为此条例颁布于1998年初,时间较长,一些规定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如加强科学技术进步保障措施部门要作适当修改;县以上人民政府对科技的投入额度要作进一步的明确等。以增强该条例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2、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一是省里要支持边远山区农村科技进步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二是省级要加大对市州科技部门的支持力度,对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和开展科技进步条例工作较好的市(州)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谭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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