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31 浏览次数:

 

市十四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总结

 

本届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市委打造发展升级版战略,积极把握新形势下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新情况,以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监督效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宜居株洲作出了贡献。

一、开展法律监督,保障法律实施

一是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四年来,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职业教育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特别是20152-6月份,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领导下,我委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除了全程参与了暗访专题片制作、调查报告撰写专题询问等工作外,我委还作为第三执法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我市节能减排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加快绿色搬迁进程的建议。二是对城建环资类法律开展检查。四年中,我们对《招标投标法》《城乡规划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促进了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

二、开展工作监督,促进政府任务完成

1 督查总规实施情况。自201210月,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成以来,每年我们都对总规年度执行情况开展了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规划工作人大意识不够强、总体规划具体实施刚性不够、法定程序还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对规划工作的认识;棚改工作应在符合城市规划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对生效城市规划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等具体的建议。

2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先后对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发改工作、交通运输工作、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通过专项评议工作,既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又督促职能部门改进了工作。积极督办审议意见书落实。我委先后对《关于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株洲市发改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审议意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有效的促进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解决。

3 结合环保世纪行,督查环境难点问题。一是力促旗滨玻璃厂绿色搬迁。20136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提出了旗滨玻璃厂的严重污染问题,城环委的同志多次到现场进行督查,污染问题随之有所改善。至2014年,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加强了督查力度,启动了追责方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7月上旬成功实现旗滨玻璃厂绿色搬迁。这次行动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力促建宁港黑水水清。20144-10月,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和市环保局开展了以建宁港为重点的四港排污、治污,特别是偷排情况的实地调查,并定点开展监督活动。近半年的时间,我们对沿港及附近进行调查,拍摄了建宁港水质呈深黑色的多处污染源的情况,基本查清了建宁港多次非正常冒出大量黑水,致使湘江株洲段从建宁港入江口至神农公园西门处出现黑水带现象的原因。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部署,形成文字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建议政府作出根本性处理。三是力促生态环境全面好转。2013年,以非法稀土矿整治、地质环境治理、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组织记者开展采访报道活动。2014年,以大气污染保护为重点,组织记者开展采访报道活动。8月份,联合市环保局对炎陵县沔渡今成钽泥公司污染情况进行了督查,予以关停。2015-2016年,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与市环保局等单位联合开展6.5环保宣传活动,组织记者开展采访报道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有力保障了我市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三、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法治株洲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确定,制定《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协助常委会做好该项工作,我委把握立法重点,坚持以主要问题为导向,以充分调研为依据,开展立法工作。我们采取先期介入的办法,在政府准备议案和起草《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一同调查。我委组织人员赴9个县(市)区广泛听取县(市)区、镇乡人大、政府、支村两委有关同志的意见,与村民交流座谈,了解实际情况。发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我们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的思路和实施成果,总结近三年的工作积累,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具体建议。2016429日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提出了强调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深化农村建设用地调查研究、突出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设立基层建设管理机构的建议。此后,积极参加了《条例》草案的二审、三审的调研和修改工作。目前,《条例》已在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公布。

四、加强决定督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贯彻情况进行督查。一是对《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开展督查。自2013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以来,我委连续三年都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实地督查了此决定的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缺乏示范带动、部分村庄规划不切合实际、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参与度不够、乡镇规划管理职能缺失、规划执行机制亟待建立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完美乡村”试点建设要加强,部分村庄规划成果要回头看,村民对规划的参与度要提高,规划执行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政府要担当起规划职责五条建议,有力的促进了村庄编制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有新房无新村面貌的改变。二是对《关于在城乡开发建设中加强山体、水域保护的决定》等三个决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20141128日,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我委对《关于在城乡开发建设中加强山体、水域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中环大道沿线规划用地控制的决定》《关于加强株洲市武广客运站片区规划用地控制的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督查。我们从全市二百多个在建项目中随机抽取福鑫南郡等12个项目,对其合法合规建设、保护山体水域的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我们要求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局严格查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开发建设必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五、加强调查研究,服务科学决策

1 对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开展调查。为了解决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有新房、无新村”,资源浪费,侵占耕地,环境卫生差等问题,20123月至20133月,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深入五县四区对我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了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的具体指导下,形成了《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草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这一决定。目前,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美丽乡村试点已经开展。

2 对机构养老情况开展调研。为推动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亲自部署下,2014 410月份,由建敏副主任的带队,我委对我市机构养老的情况开展了调研,提出了规划先导,养老事业与城市发展同步等建议。调研报告呈送市委后得到市委高度重视,现市政府支持的政策性文件已出台,养老公寓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3 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四年来,我们对土地储备有关情况、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情况、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进展情况、交通枢纽商业中心项目进展情况、城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开展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了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4 其他工作。一是积极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将谭红日等4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洮水水库列为株洲市市民新饮用水源加大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的议案》交城环委审议办理。会后,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深入相关单位及库区开展调查,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汇报,建议将议案改为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并答复代表。20159月,在建敏副主任带领下,我委对天元区代表建议进行了巡回督办。在代表建议巡回督办中,我们对《关于加快清洁能源推广的建议》《关于推进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关于建立株洲市困难群体社会救助统筹体系,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建议》、《关于请求加快完善滨江西路(珠江路至建宁大桥已建成路段)路灯工程建设,确保20155月前亮灯的建议》等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反复督办,这些建议的办理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积极协助配合全国、省人大来株开展了土地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情况等方面的调研,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三湘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来株开展的调研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草案)》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工作,获得上级人大的好评。

五、狠抓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委员会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个人的活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活动、“两学一做”工作。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周末大学堂等学习活动。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委员会的同志始终把学法用法摆在重要的日程上,做到经常学习,学以致用。学习了《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招标投标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土地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规划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履职水平。三是在党支部的建设方面,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了本委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四年来,通过委员会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新的五年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努力工作,为保护株洲的环境资源,实现我市“加快建成‘一谷三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基本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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