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31 浏览次数:

 

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总结

 

本届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预工委的配合下,市人大财经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十四届人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依法履行财政经济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决定相关重大事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届,先后参与组织执法检查9项,协助省人大开展立法和工作调研7次,组织专题调查50余次,撰写各类调查报告、审查报告70余份,协助常委会督办审议意见5件,审议代表议案1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

(一)依法审查预决算草案

一是严格预算审查。审查中不仅注重对预算草案的初审,而且重视对预算草案编制的前期介入。开展财税工作、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审查等形式,审查预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重点审查重点支出、重大政府投资安排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督促财政部门采取措施,从制度上解决了部门单位临时要钱、分散要钱、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专项资金分配由“撒胡椒面”转为集中财力办大事;对部门年终结余结转过大的问题通过财政集中统筹,单位账户年底清零得以解决。2014年起,市级预算草案内容基本实现了全口径,资金年初到位率大幅提高,预算编报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强化决算审查。突出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政府性基金决算、债务与投资决算为重点内容,深入部分预算单位开展调研,组织预算审查专家对市级财政决算进行全面审查,听取财政同级审情况汇报,向常委会提交审查报告。常委会后,结合审计工作报告、专家审查意见、两委审查报告,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全面详细地与财政部门进行反馈沟通,总结经验,用以指导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从2015年起,市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提交完整规范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

三是落实报告和备案制度。调查财政及有关部门预算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按照《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市本级政府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及时、主动向常委会报告或备案预算重大事项,进一步推进预算监督体系的完善,促进此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做好规划、计划审查工作

认真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每年提前对财政税收任务、经济运行等情况开展调研,对计划指标和工作措施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探讨,收集代表审议意见,促进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为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展中期评估调查,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座谈,向常委会报告了调查情况,对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提出建议。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谋划好未来五年株洲市经济社会发展蓝图,也是年初代表大会审查的重点。我们经过充分调研,在认真分析总结“十二五”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基础上,对“十三五”规划进行认真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报告了关于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结合当前实际,着重就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推进转型升级、强化项目建设、着力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三)注重跟踪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

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每年听取1-9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针对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等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认真审查预算调整草案。对调整事项和资金调整方向进行把关,加强了对预算调整理由、项目和数额的审查,提出预算调整资金安排要符合《预算法》和上级规定要求,符合我市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际。督促财政同级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市审计部门以及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涉及的单位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综合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邀请专家授课,印发相关法律条文,组织专题视察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本届以来还参与了《职业教育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先后对我市农业工作、法院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住建工作及五县(市)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并协助常委会调查和落实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就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商业银行法》、《审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园区建设情况、《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推进解决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财政经济监督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办法。协助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市本级政府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办法、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工作制度、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初审听证规则、审计整改涉及所有单位向常委会报告制度、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制度等,绘制了预算审查监督流程图,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预决算审查的全过程用图表的形式勾画出来,方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拓展了预算审查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成立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建立了由市内大专院校教授、大企业财务人员、审计专业人员、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聘请了27名专家,并制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借智借力,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专业化和理论化水平。三是创新审计整改落实方式。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借助审计监督力量,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将财政同级审所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从以前单纯由审计部门的汇报,改进为审计部门与查出问题整改单位共同汇报,增强了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整改效果,促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以上办法、制度的建立和创新,推动了财政部门不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内容,科学设置预算标准,促使株洲市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在全省率先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包含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基金)预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债务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综合性预算,为迅速适应新《预算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通过探索和创新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预算审查监督实现由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与实质性监督并举,我市财政预决算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预算年初到位率、预算执行率逐年提高,预决算差异逐年缩小,实现预决算全面公开,促进政府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

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

学习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了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决定》和《办法》的出台。2015年,组织全市人大财经、预算系统全体人员、财政、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和部分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共60余人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参加了新《预算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人及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参加培训的学员均表示开阔了视野,启迪了思维,受益匪浅。本届以来,财经委、预工委还分别赴深圳、广州、南宁、柳州、南京、郑州等及省内其他市州进行专题学习考察。通过学习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分析我市主要差距,形成考察报告,并将考察报告印发至各县(市)区人大财经工委和预算工委参考学习,为推进我市财政预决算全口径管理监督和绩效审计提供宝贵经验。

(二)加强作风建设

积极参加和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条例》、《准则》等各项规定;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委员会党支部对社区提出的服务项目作出承诺并认真落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围绕“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专题开展了学习讨论,财经委、预工委党支部每位党员都撰写了各阶段发言提纲,强化了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与各方沟通联系

建立了财经委、预工委与政府部门对口单位联络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经济形势分析,为领导掌握情况、进行决策提供服务。通过聘请咨询专家审查预决算提高了财经委、预工委的审查质量;通过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密切合作提高预算执行监督的时效;通过充分利用同级审的成果和进行专项委托审计提高预算执行质量的监督水平;通过邀请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参与计划、预算相关内容的审查提高预算审查的整体水平。

(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及时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耐心细致地解答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做好迎接全国人大财经委及配合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开展立法和工作调研。

四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可以说财经监督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离新形势下更高目标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重点目标,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计,激情工作,务求实效。进一步创新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实效,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认真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和我市经济走向,侧重于事关国计民生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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