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2015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5年,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委在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关注民生、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在依法监督上重实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教科文卫和民宗外侨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服务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权

1. 督查株常审〔20141号审议意见书贯彻落实情况。2月下旬至4月中旬,我委对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关于职业教育法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株常审〔20141号)的工作进行了追踪督办并向常委会第19次会议报告了督查情况。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再次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切实推动审议意见书的办理。市财政于今年安排2000万用于市属院校入园,职教科技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各县(市)区也积极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攸县启动了县职业中专改扩建项目,醴陵市被立项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单位。

2. 督查株常审〔20143号审议意见书贯彻落实情况。3月至4月,我委对《关于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审议意见》(株常审〔20143号)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向常委会第19次会议提交了督查报告。为进一步落实《审议意见书》,促进我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我们提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查办力度、进一步健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的整改建议,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查办力度,今年联合多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检察,形成有力震慑,并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3. 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综合执法检查。5月至6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委作为第二执法检查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立彬的带领下,以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问题为重点,先后对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和荷塘区进行了检查,并向常委会第20次会议提交了专题报告。检查中,我们发现在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已超过工业源、生活源等成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我们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政策落实,通过统筹城市交通管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管理政策,切实加快城市道路和加气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目前,全市清洁能源汽车推广、黄标车限行及淘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4. 开展了国土专项工作评议调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下旬至8月上旬,我委在鲁立彬副主任的带领下,作为第二评议调查组,对我市国土工作中的“阳光征拆”专项进行了工作评议调研并向常委会第22次会议提交了评议调查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问题,我们向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行政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阳光征拆”工作机制等建议,会后,我们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起草了审议意见书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召开了联席会议,开展了对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了“阳光征拆”保障机制和长效考核机制。

二、关注民生,依法促进事业发展

1. 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为了依法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委于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立彬的带领下,听取了市食药监局和部分县区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对20多个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学校食堂及周边小商店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场所进行了明查暗访,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并向常委会第23次会议提交了执法调研报告,同时编写了《食品药品安全案例选编》一书作为审议参考资料。就本次调查情况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我们提出要“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版《食品安全法》、以创新的理念助推监管效能的提高、着力加强基层食品监管力量”的建议。会后,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我委形成了审议意见书,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2. 开展了《档案法》执法调研。2月至3月,我委深入30余家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实地考察其档案室及馆藏资料,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家《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主任会议提交了执法调研报告。针对《档案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法律宣传不到位、事业发展不均衡、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我们提出“加强领导,形成良好氛围;加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保障,推动档案发展”的建议。主任会议成员听取我们的报告后,又提出了许多的建议和意见,我们据此代为起草了主任会议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办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建议逐条进行落实,《档案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及相关县市区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3. 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调研。7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立彬的带领下,我委以加强传染病防治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对全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进一步依法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已成当务之急。为此,我委特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议,从职责落实、能力建设、应急管理三方面加强我市传染病防治能力。市政府认真听取了我们所提建议,加大了宣传力度,整合了资源,已将传染病防治医院建设列入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

4 办理了《关于作出大力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议的议案》(以下简称科技创新议案)。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上,我委向大会提交了《科技创新议案》,大会主席团同意立案并将议案交由我委办理,我委随后与市科技局就议案文稿先进了反复研讨,同时分别征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经信、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形成了《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并将调研情况及《决议(草案)》提交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会议对《决议(草案)》认真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5. 切实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根据省“两行”组委会的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15年度工作计划,并于4月上旬,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联系会议,对“三湘农民健康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进行了总结、部署与动员。今年“三湘农民健康行”继续以“推动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主题,着眼于加强基层医疗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我们还与卫计部门合作,开展了“优秀乡村医生”评比活动。经过推荐、评比、公示等程序,已评选出15名优秀乡村医生,并给予表彰。今年“民族团结进步行”的行动目标是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关爱少数民族”活动,并协助做好炎陵县龙渣瑶乡建乡三十周年庆典,继续推进“两进两建两提升”和民族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化解民族矛盾纠纷的新途径。

另外,我委还与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一起开展了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安全督查,提高了学校的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均进行了整改,成效明显。

三、加强联系,促进沟通交流

我委一直注重与市直对口部门及县(市)区人大的交流与联系,今年,听取了我市科普工作情况汇报和侨联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全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工作联系会议,交流工作、听取意见、反馈信息。召开了六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意见、参与调查,对委员会重要工作事项进行集体讨论通过。为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们陪同鲁立彬副主任赴芦淞区对刘朝晖等四名代表提出的五件重点建议进行了集中巡回督办。通过督办,我们发现,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态度认真,答复积极,整改落实情况较好,刘朝晖代表提出的建立抗战纪念馆的建议已如期落实并向公众开放。此外,我委还配合省人大开展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建设规划条例》立法调研和对外经贸工作调研。

四、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我委在认真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周末大学堂的同时,还经常组织本委全体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法律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监督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档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7月中旬,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和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人员,赴青海、甘肃等地参加培训,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根据市委和机关党委的安排,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和“一进两访”活动,多次赴炎陵县下村乡坪坑村、株洲县太湖乡李家村走访慰问贫困户。通过认真学习、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反思、仔细查摆、严格整改,我们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改进了工作作风,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增强了做好人大教科文卫、民宗外侨工作的能力。

一年来,虽然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与党和人民群众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要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进一步努力探索。

2016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推进全市教科文卫、民宗外侨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6年工作计划

1. 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项工作评议和常委会的综合执法检查。

2. 开展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调研。(10月份常委会)

3. 开展《国土工作审议意见》和《食品安全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4月份常委会、6月份常委会)

4. 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执法调研。(主任会议7月份)

5. 继续开展好“三湘农民健康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

6. 继续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建议和意见。召开全市人大教科文卫联系会议一次、市直对口部门联席会议一次、学习培训一次,并适时召开教科文卫(民侨外)委全体会议。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动态

信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