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201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切实抓好内务司法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全新的监督理念,助推法制建设

1 协助做好我市争取首批获得“立法权”相关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精神以及新《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市委、市人大高度重视立法筹备工作。市人大党组专门召开会议,明确立法工作前期筹备归口内司委负责。3月份以来,我委在筹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立法能力和立法机构建设,协助办公室,选调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建立了相关的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人才库,经过反复论证,确定了立法项目库,同时,建立了立法工作相关制度。目前,我市已设立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我市的地方立法筹备工作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株洲已率先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

2. 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监督管理好规范性文件对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相结合,审查的质量和力度有所提高。截止1231日,市政府法制办共报送备案61件规范性文件,均分送各个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查。目前,暂未收到过政府、人民法院、检察院、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书面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3.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在汤少云副主任的带领下,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提请主任会议听取了情况汇报。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我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戒毒保障,打击防范并举等建议,有力地推进了禁毒工作的发展。

二、以全新的监督方式,推进司法公正

1. 勇于创新,切实加强司法监督。根据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明确了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司法公正株洲行”活动。今年4月份,我委制定并提请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株洲行”活动的决定》及《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株洲行”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司法公正株洲行”活动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明确了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活动主题,并将“司法公开”作为今年的活动重点。围绕活动重点,我们组织了人大代表视察“两院”司法公开工作,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两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了对“两院”有关副院长、副检察长履职情况调查,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忠履职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了任后监督,提升了监督实效,增强了“两院”被任命干部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进而推动了“两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同时,继续依法组织听审评议活动。5月份,评选表彰了2014年度优秀合议庭5个、优秀公诉案件2件、组织听审评议工作先进个人2名。今年,全市人大共组织代表听审评议案件50件,有力促进了司法队伍建设和庭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提高,推进了我市法制建设的进程。

2. 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今年,在汤少云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基层调研,着力当好参谋助手。一是配合常委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综合执法检查,我们先后对茶陵县、市卫生局、市住建局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重点就全市扬尘污染及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联合城环委开展了暗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监管职责不清晰,环境意识较薄弱,治理手段太单一等问题,我们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引导,强化配合协作,实施综合整治等建议。二是检查和调研我市“两院”司法公开情况。今年6月,我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先后到石峰区、株洲县、醴陵市、芦淞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律师协会等,就“两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思想认识、拓展公开维度、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保障水平等建议,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进行审议。三是协助常委会评议我市安监工作情况,重点就四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评议调查,对市政府安监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价,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议调查报告。四是督办株常审〔20147号环保工作审议意见、主任会议〔20141号《未成年人保护法》交办意见落实情况。五是督查我市“两法两纲”、 《兵役法》等贯彻实施情况,推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

3. 依法接访,有序导入法制轨道。根据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在接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我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信访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中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信访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对于一些无理缠访的老上访户,我们在严格依法办理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并与基层单位一起,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截止1231日,委员会共接待来访700余人次,受理信访件96件,及时转相关政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三、以全新的履职目标,提升工作实效

1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协助汤少云副主任赴炎陵县巡回集中督办代表建议9件,并筛选出4件进行现场重点督办,着力在建议办理的解决率上下功夫,通过听取承办单位汇报,与提交建议的领衔代表进行沟通,真实掌握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切实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取得了较好效果。

2. 不断加强联系交流。多次到对口联系单位走访调研,并召开了对口联系单位工作会议,听取了各联系单位对内司委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共召开了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联席会2次;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其它专门委员会等开展《仲裁法》、《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等检查和调研6次;配合其他兄弟市州考察调研我市法治城市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7次。同时,就立法相关工作赴外省交流学习,扩宽工作视野。另外,我委还通过积极搭建平台,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今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本委相关的检查、视察、调研、听审评议等各类活动10次,参加代表40余人次。

3 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改进作风,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努力把“三严三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了为民办事的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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