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次数:

 

(2014年10月30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加强市本级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如下决定:

一、建立健全政府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的要求,明确政府收入和支出范围,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各预算间相互衔接和综合统筹。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时限向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报送市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并及时通报相关草案、方案编制工作情况。将预算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二、积极推进预决算编制改革。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预测机制以及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准确据实编报本级各类收入预算,并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全额编入年度预算。细化支出预算内容,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范围,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健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机制,从严控制公共专项二次分配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建立和规范市本级决算编报制度与程序。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变化较大的要作出说明,做到有预算必须有决算。

按照全面、真实、清晰的要求,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经人大批准的预决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应按法定时限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明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和责任追究。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按照及时性、均衡性的原则,完善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置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完善追加、调整预算报批和备案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年中追加预算申报制度,严格限时申请办理追加预算,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对上年结转资金及上级新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使用、公共专项资金二次分配及预备费使用情况,须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上级新增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及调入资金和超收收入的安排、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等,须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四、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规范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依照上级批准的限额举借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政府性债务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应当建立政府债务偿还管理机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偿债计划,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收支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实行收支计划管理,并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应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关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的规定,防范财政风险。

市人民政府应督促审计部门定期对政府性债务、政府性融资平台经营情况、政府投融资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五、加强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应依法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全口径审查监督工作。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对市本级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依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协助市人大财经委承担审查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市人大财经委应当广泛听取和综合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的意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报告。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市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监督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本级预算的执行。

六、加强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的财政经济监督重点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审计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人大与政府之间有效的财政、审计信息共享机制,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市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审计部门按照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要求,依法对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年度审计,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重点民生支出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以及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并按规定时限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落实整改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除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外,同时听取涉及整改的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报告。

(张辉 供稿)


(责任编辑:谭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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