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6 浏览次数:
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3月9日经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2016年,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着力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按照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的全面部署,结合株洲实际,着力解决城乡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在新常态下打造好株洲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升级版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
2.努力构建集中宣传机制,积极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3.按照省里要求,在全市认真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4.举办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培训班,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二、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5.对全市21家国家、省、市三级示范点进行走访调查,全面总结创建活动经验。
6.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强化社区(村)、街道、市场示范点工作,着力支持荷塘区桂花街道办事处等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工作
7.在换届选举中,争取提高市、县两级人大代表的比例。
8.积极配合省里做好为推动《湖南省散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订起草而实施的调研论证工作。
9.落实中央、省里的各项惠及少数民族的政策措施。
10.开展制定扶持少数民族同胞在株干事创业政策的调研工作。
11.充分发挥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的作用,着力加强对基层联谊会的指导。
12.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继续推进“两进两建两提升”和创建少数民族维权服务中心的新举措,梳理汇编各有关部门关于救助扶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四、认真组织开展“关爱少数民族”活动
13.协调做好少数民族乡村区划调整工作。
14.做好指导炎陵县十都镇洋岐畲族村积极申报湖南省第二届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工作。
15.做好回、维族清真“三食”(即肉食、饮食、副食)供应工作。
五、注重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16.采取“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
17.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围绕行动的主题和主要内容,在本系统内开展行动。
18.各县(市)区组委会要根据市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到有方案、有经费、有行动、有实效。
19.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株洲人民广播电台、《株洲人大》杂志社和各县(市)主要新闻单位等要认真组织好经常性宣传报道,并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搞好集中采访。全市上下要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20.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活动经费由市财政局安排,列入预算。各县(市)区组委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