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2014年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6 浏览次数:


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揽全局,按照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株洲实际,坚持促进团结和谐、加快富民强市的活动主题,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工作情况,着力解决城乡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六连冠,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行动内容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努力构建集中宣传机制,积极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认真按照省里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坚持和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2.着力推动民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积极配合省里做好民族立法调研和执法调研工作。按照省里关于做好《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订相关的要求,市组委会将根据我市实际,重点做好去年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我市实施《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建议的落实工作,对龙渣瑶族乡和城区民族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研,搞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为省里修改《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提供参考资料。

3.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已授牌的全市21家省、市示范点进行走访调查,全面总结创建活动经验,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强化社区(村)、街道、市场示范点工作。做好向省里推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的工作。

4.认真组织关爱少数民族活动。一是着力抓好炎陵县龙渣乡风雨桥项目的建设,确保年内完工。同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百户瑶寨建设中的20户瑶居改造和瑶族文化园、同心湖的建设。积极做好向省里推介龙渣乡参加全省民族地区最美村寨评比活动,从而促进瑶乡加快发展。二是按照省组委会关于实施启聪扶贫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对我市今年0-6岁聋残儿童全面摸底筛查工作,及时上报省组委会,努力完成好省组委会下达的指标任务。三是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为重点,继续推进两进两建两提升模式,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解中心,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帮助解决经商、就业、医疗、教育、居住等方面的困难。四是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回、维族清真三食(肉食、饮食、副食)供应工作和穆斯林墓地修缮验收;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落实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抓好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做到准确率100%

二、行动方式

采取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围绕行动的主题和主要内容,在本系统内开展行动。各县(市)区组委会要根据市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到有方案、有经费、有行动、有实效。各新闻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经常性宣传报道,并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搞好集中采访。全市上下要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1.三月,对我市0-6岁聋残儿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筛查。三月下旬向省组委会报送情况。

2.三月中旬,召开全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外侨)工作联系会,总结2013年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开展情况,部署2013年行动任务。

3三月下旬, 启动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有关工作。

44-6月,走访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授牌单位,考察确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与此同时,市、县两级组委会根据情况,适时组织新闻媒体开始进行宣传报道。

5.5月,进行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启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

67月下旬-8月,深入炎陵县龙渣瑶族乡等地进行调查研究,适时推动龙渣风雨桥及百户瑶寨改造等工程建设,搞好建乡三十周年前期项目选定工作。

78-12月,做好入选的0-6岁聋残儿童诊治救助工作。

89月,按照省里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组委会组织市级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团赴有关县(市)区进行专题采访和集中宣传报道。

911月下旬,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组委会对本单位和本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底前报市组委会。

1012月,有关新闻单位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的总结和作品于1225前报市组委会。市组委会将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作品于12月底前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五、参加宣传报道的主要新闻单位

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株洲人民广播电台、《株洲人大》杂志社和各县(市)主要新闻单位等。

六、行动经费

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活动经费由市财政局安排,列入预算。各县(市)区组委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安排。

 

        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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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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