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以"三个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

  

  芦淞区是株洲市的商贸中心,现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口近5000人,外来从事经商、旅游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年均在1万人左右,民族工作的辐射性、标志性很强。立足这一区情,芦淞区注重激活民族工作联动效应,正确协调民族关系,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积极维护民族权益,从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深入开展。

  健全一套机制。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民族工作,并确立联系点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区里坚持把统战理论与民族政策列为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专题授课。同时,积极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上级会议精神和国家民族政策。区财政每年为民族工作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配套安排民族事业补助费1万元,遇重大协调任务或突发事件时所需追加经费及时到位,确保了区民族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建好一片网络。区委、区政府将民族工作要点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个乡、街道办事处,强化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把民族工作列入基层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该区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少数民族维权服务中心,并聘请律师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该区还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的协作机制。全区8个办、乡党工委(党委)配有民族工作领导、专干,开设民族工作信箱及服务咨询平台。利用社区宣传栏、居民活动广场等设施,开辟民族工作专栏、设置宣传标语,浓郁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统好一个格局。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形成民族工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各司其责、各司其力、通力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区委统战部配合劳动、工商部门在就业、创业、维权等方面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求每个市场必须安排5名以上少数民族就业,并将此项纳入年终评先考核目标。2008年,穆斯林群众反映有两家汉民餐饮店挂着"清真"、"伊斯兰"的招牌,区工商局等执法部门迅速对这两家冒牌清真餐饮店采取了强制摘牌措施,并对全区餐饮店逐家进行登记,对符合清真条件的报市民宗局,并发给"清真"证照要求挂牌营业。区教育部门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先后帮助回族小孩马忠等10多名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区民宗部门协同公安、城管部门稳妥调解、处置10多起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纠纷。区卫生防疫部门在为拉面馆从业人员办理体检证时,考虑他们经济困难,特事特办,只收工本费,费用比正常减少60%,少数民族同胞为此十分感激。

  多年来,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较多、民族工作任务极其繁重和复杂的城区,芦淞区以激活民族工作联动效应的"三个一"的成果实现了"三个零"的标准,即"零上访、零群体事件、零重大事故",各族人民融洽相处、安居乐业,从而为株洲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李向军)

(责任编辑:谭金波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动态

信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