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

  

  11月25日下午,株洲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市委礼堂隆重召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主持。会上,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和少数民族"十佳"受到了表彰。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王德靖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向我市颁发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奖牌,市委书记陈君文作了重要讲话。

  自2005年我市召开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五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上下一心,团结奋进,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株洲连续五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市。有3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近千名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到中考、高考加分。民族乡--炎陵县龙渣瑶族乡的财政收入、工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三个翻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民族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对口援助工作更加有效,营造了各民族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

  陈君文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事关党的形象,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定不移地做好民族工作,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他强调,市委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六连冠"。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紧扣目标,切实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即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团结互助、锐意创新、兼容并蓄和党的领导,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李向军)

(责任编辑:谭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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