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科技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

 

 

株洲市科技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

 

——2015828日在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七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组在王继恩副主任带领下,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对市科技工作开展了评议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13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科技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扣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战略目标,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工作一直位列全省前列。我市第9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成功获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市科技局被评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一)注重政策引导,科技创新环境不断改善。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的意见(试行)》、《株洲市关于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制订新政策、新举措,着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强化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科技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科技创新有关奖励规定,较好执行了国家高新企业税收政策。每年为企业减免(扣除)所得税近10亿元,近几年共奖励企业创新个人达1400万元,科技创新环境日益改善。

(二)突出平台建设,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利用科技资源整合、财税政策支持等手段,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类研发平台。新培育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15家。目前,全市拥有各类研发平台200余家,其中省以上研发平台79家。近两年,获得省部科技进步奖2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共申请专利9828件,稳居全省第二。2013年我市创新能力位列全国第98名,全省第二。同时,注重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智汇知识产权营运中心、科创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科技服务机构4家,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8家。两年来,共服务企业2000余家,技术合同交易额21亿元,为企业培训50余场达4000余人。

(三)着力项目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注重争项目引资金,狠抓项目落实。建立了株洲科技项目库,共策划包装部省项目500余项,争取部省项目232项,争取项目资金超过6.5 亿元。建成了大功率IGBT产业基地、电动汽车二期产业基地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目前,全市拥有高新企业198家,国家重点高新企业15家,高新技术产值从2012年的1126.42亿元增加到20141424.8亿元,增长26.49%,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52%,稳居全省第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氛围不够浓。对科技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不够,社会对科技工作的关注度不够高。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税收和奖励等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影响了企业和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有些部门和企业对科技创新的认识不高,认为科技投入是为未来买单,不愿意以创新驱动引导扶持本地企业发展。部分企业申报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性不高,导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发展不平衡、后劲不足。

(二)科技资金投入不够。一是财政投入不够。我市每年财政投入科技专项资金为3300万元,湘潭市3600万元,长沙市3.176亿元,我市科技专项资金的安排与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普遍存在数量偏少,多年不增长或少增长的现象。二是企业自主投入不足。除几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外,很多中小微企业对科研投入不够重视,没有形成自主创新体系,阻碍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三是科技融资渠道偏少。我市科技金融主要依靠高新区科技银行、南车时代高新投、兆富投资等少数科技金融机构,融资渠道较窄,融资总量较少。

(三)创新平台服务功能不够全。一是科技资源整合度不够高。我市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等创新资源绝大部分集中在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科研设备等资源没有有效整合,开放共享程度较低,阻碍我市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提高。二是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不够大。我市中小微企业量多、面广、服务需求大,加上创新资金和人才大都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尽管科技部门采取不少举措,加大了服务力度,但服务能力还有差距,中小微型企业得到的支持和服务相对较少。三是创新服务能力不够强。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布局还不够合理,存在城乡分布不均、产业分布不匀等问题,服务县域经济和农业科技能力较弱。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大力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加强对科技法律法规和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提高科技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增强全民创业创新意识。要把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纳入我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抓住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契机,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切实激发广大企业和科技工作人员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切实保障科技创新工作需要。要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关于科技投入的规定, 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要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立规模适度的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撬动作用,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相关资金支持,引导和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投入的主体。要加大金融服务科技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参与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和知识产权营运基金等子基金,催生一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形成有效资本供给,带动全社会共同支持科技创新。

(三)进一步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功能。要积极整合科技资源。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整合全市科技资源力度,制定大型仪器设备、相关技术等科技资源有偿使用规定,有效整合分散于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仪器设备和技术等科技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网络或创新地图,切实提高使用效率。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在资金投入、项目申请、技术服务、科技融资、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培训等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要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强化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归口管理体制机制。重视服务县域经济和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注重打造一批创客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重点发展研究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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