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土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

 

 

株洲市国土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

 

——2015828日在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方案安排,本组于7月中旬至8月下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立彬的带领下,对我市本届以来的国土工作进行了以阳光征拆为重点的专项评议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从这次调查情况来看,我们认为:本届以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紧紧围绕株洲发展大局,积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促进国土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高效的国土资源保障与服务,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三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在进行大力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坚持每年相继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拆违控违、打非治违、闲置土地清理等专项行动。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国土资源监管执法效能,切实提升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效率,该局执法监察支队在综合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嵌入土地矿产移动执法监管系统,实现土地执法的数字化、规范化和空间可视化,并且实现了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联动。

(二)努力创新工作管理方式。为了破解征拆难题,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努力推行阳光征拆模式,并于2013年开始在全市域实施。三年来,阳光征拆模式的推行使我市征拆难的现象得到了大幅缓解,实现了从年均交地6000亩到年均交地30000亩的突破式发展。该模式不仅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更获得了广大市民的拥护。

(三)着力提升服务发展大局水平。三年来,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切实改善和提高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较快发展提供了高效的资源保障与服务。我市耕地红线得到有效保护,年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土地供应效率持续提高,确保了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货币安置工作也在进一步推广等。

(四)自觉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本届以来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市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认真做好迎接省、市人大相关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涉及国土工作方面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2013年至2014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农田整改、征地拆迁和土地确权等方面的建议20件,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为100%。今年办理的7件建议正待代表回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违法违规行为未能根本遏制,国土执法形势不容乐观。一些群众受经济利益驱动,盗采矿产和违法占地建设的投机心理不断膨胀,甚至不惜以暴力抗法;有的领导干部由于依法用地意识淡薄,为了完成经济指标而漠视土地执法;个别国土执法人员不尽职守,加之国土执法手段疲软,因而对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这些都导致全市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行为屡禁不止。

二是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的困局未能有效破解,节约集约用地亟需加强。经调查了解,截止今年5月份,市本级批而未供土地为62000亩,占批准用地的48%,供而未用的土地有6400多亩,从而导致大量土地闲置,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建设用地供地率达标,制约了建设用地的审批。而在低效用地方面,市本级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低表现尤为明显:株发〔20134号文件要求国家级园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40万元/亩,省级园区不低于130万元/亩,而目前市本级国家级园区大部分低于200万元/亩,省级园区普遍低于50万元/亩。

三是阳光征拆保障机制还未健全,征地拆迁难度依然较大。一方面是征地拆迁资金保障困难:今年全市征拆任务35000亩,其中市本级需完成清零行动10000亩、新征10000亩,共需资金103亿元,但上半年实际到位只有三分之一。另一方面是征地拆迁用地手续因需要调整土地规划、用地指标趋紧、资料组织滞后等原因导致难以及时保障:今年市本级规划拆迁的5000亩地因用地手续不到位而无法进入司法强拆程序。

三、对做好今后国土工作的建议

为了依法促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我们建议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正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勇于改革,不断创新。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国土执法力度,促使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根本整治。要认真按照今年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开展整治国土方面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低效用地的专项行动的要求,做好组织部署和整治实施工作。要抓好对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管责任的落实工作,市政府要督促国土等执法部门严格依法监督土地受让人履行约定责任,对违约者应依法采取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力争使土地闲置的不良态势得到根本扭转。要继续保持国土资源依法管理的高压态势,市政府要通过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通过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力争从源头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2.进一步健全阳光征拆工作机制,促使阳光征拆模式深入推行。要着眼于当前征拆资金到位困难、用地报批工作滞后和失地农民安置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尽快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要以健全长效考核机制为抓手,带动五县(市)的征地拆迁工作,缩短与市区的差距,加快统一各地执行征拆政策到位程度的步伐。目前,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是依据201121起正式实施的《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该办法实施的有效期为五年。为此,市人民政府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做好该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新办法及时出台。

3.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促使国土资源部门的基础工作不断夯实。要注重发挥乡镇国土资源队伍在对村民建房、耕地巡查和村镇规划等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从我市实情出发, 探索建立镇(乡)村国土规划管理新机制,市区可探索“市统筹、区为主”的国土规划联合办公模式,县(市)可按照“村为主、乡负责、县统筹、市监督”的原则,建立一乡一所(站)的国土规划管理模式。要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需要出发,通过采取配备人员装备、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施授权委托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国土工作新形势需要的攻坚队伍。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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