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5 浏览次数: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8月27-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王建敏、王建之主持会议,副主任杨宋虎、鲁立彬、张政佳、刘柏生、汤少云,秘书长宾兴林及常委会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剑波、唐向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外侨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刑侦支队、市治安支队、市经侦支队、市法制支队、市消防支队等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相关省、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兼职委员,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环境保护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周建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将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纳入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议案有关情况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杨长云所作的《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所作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和市人大内司委相关负责人所作的《关于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机制不断健全,保障不断优化,效果不断提升。但也存在着执法理念仍需转变,执法程序有待加强,执法行为有待规范,执法保障仍显不足等问题。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推进队伍建设;二要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协调配合;三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平正义;四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五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建设,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发改、社会保障、商务、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等7项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7个评议调查组分别对这7项工作的评议调查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和集中满意度测评(测评采取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和部分人大代表测评相结合的形式)。测评结果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满意率(含基本满意,下同)93.4%,不满意率6.6%;对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满意率94.7%,不满意率5.3%;对市人民政府发改工作满意率97.3%,不满意率2.7%;对市人民政府社会保障工作满意率94.7%,不满意率5.3%;对市人民政府商务工作满意率98.7%,不满意率1.3%;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率93.4%,不满意率6.6%;对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工作满意率92.1%,不满意率7.9%。(对7项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另发)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作了《为发展升级营造法治环境》的重要讲话,号召人大与“一府两院”共同发力,着力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治市。共同建设法律制度健全完备、公民权利保障有效、公共权力配置合理、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法治氛围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城市和法治社会,为株洲发展升级之路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放鸣、姜君请假未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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