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1 浏览次数: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10月28日至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副主任鲁立彬、王建敏、王建之、张政佳、汤少云,秘书长宾兴林及常委会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副主任杨宋虎、刘柏生先后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王志刚、唐向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房产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国土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谭可敏所作的《关于2013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工委主任杨长云所作的《关于2013年1-9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周南洋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局局长何安国所作的《关于对<2012年度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市房产局局长刘希山所作的《关于对<株洲市本级201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全市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有所提升,税收收入增幅超过非税收入增幅,各项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对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工作主动,措施到位,整改积极,效果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收入进度严重滞后、收入质量不高、税收增长乏力、收支矛盾突出、支柱产业发展面临瓶颈、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等。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和收入征管,推动主导产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努力激活市场,稳步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二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确保收支平衡,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制度建设,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公正财政、绩效财政;四要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五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从“合规性”审计转向“绩效审计”,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张格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汇报》和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黄洪波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司法机关高度重视,主动适应新法要求,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严格依法办案,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执法理念仍需转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部门配合有待加强、部分法律条款未执行到位、人财物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会议要求,一要在保障上下功夫。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刑事法律援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财政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涉嫌犯罪的艾滋病人等特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指定监视居住等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问题。二要在转变上下功夫。做到六个转变。即,从旧法我已适应向新法我必适应转变,从抓人审案向证据定案转变,从单打独斗向相互配合转变,从随意执法向规范执法转变,从自身内部监督向部门制衡监督转变,从注重警力向注重能力转变,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三要在执行上下功夫。要加强制度建设和部门沟通协调,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程序公正,依法保障人权,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所作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株洲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小忠、肖长江、姜君、梁天琛请假未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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