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概况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4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1950年至1953年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过渡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基础。1954年春季株洲城乡全面完成了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1954年6月下旬召开了株洲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化大革命”期间,株洲市连续15年没有召开过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980年11月株洲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1980年12月其常设机关——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至2017年,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历经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十五届,共9届。

 1980年至今,历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共株洲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各个时期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正确行使各项职权,为推进全市的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坚持有章可循,不断规范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37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紧贴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大事,决议大事,及时把党委主张、人民意愿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共作出了决议决定近200项。如《关于加强湘江流域株洲段水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推进“法治株洲”建设的决议》、《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决议决定的出台和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有的放矢,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00余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60余次,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300余次,开展述职评议200余人次,开展专项工作评议21次,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发挥代表作用。33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督办人大代表建议4000余件,办理工作见面率达到95%以上,代表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所提问题解决率逐步提高。修建湘江防洪大堤、加快炎帝陵建设、治理清水塘环境污染等建议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其中“改革湘江大桥收费方式”建议案的督办落实成效尤其突出,《人民代表报》、《人民之友》、《株洲人大》等各级媒体都予以报道。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主任接待日”、“代表直通车”等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0万人次,受理来信3万余封,督促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等,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责任编辑:谭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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